律师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是,被代理人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予以追认。但如果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