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判决生效日期怎么算
1、如果是一审判决、裁定,超过上诉期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裁定,属于最终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3、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既生效。
4、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五十五条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判决生效后不执行怎么办
(一)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生效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如果是一审判决、裁定,超过上诉期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生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