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