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或者恶意逾期行为,和有强烈的还款意愿;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5、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现金流水;
6、具有所购房屋售价3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7、同意以所购房屋的价值全额作贷款抵押并由出售该房屋的开发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提供本行认可的质押物;
8、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明确本行为第一受益人,投保额不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比贷款期限长三个月;全额质押的除外;
9、银行贷款不同产品的条件
银行贷款办理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风险核查--贷款审批--合同签订--银行放款--按时还款--贷后管理。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