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
涉嫌考试作弊罪,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违规者,如是在校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高考可以说是很多人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公平考试对于广大莘莘学子非常重要。替考和作弊都会破坏这种公平的秩序,同时也导致社会道德标准被破坏,侵犯的是每个考生公平考试获得高等教育受教育权的法益,理应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