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担保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借款担保期限过期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