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2、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借款人的申贷材料进行审核,指导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借款合同》审核确认后,交管理中心终审。
3、贷款终审。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审批通过后,将资料返还给受委托银行。
4、贷款抵押。受委托银行前往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后,应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受委托银行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物需估价的,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贷款发放。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一、按揭房再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
(二)借款银行审核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三)申请人和银行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四)银行发放贷款:招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
(五)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六)贷款银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二、抵押贷款担保流程是什么
抵押贷款担保流程是:
1.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及贷款初审
2.借款人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办理保险手续。
4.抵押登记。借款人与银行(或委托代理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获得他项权利证交银行留存。
5.发放贷款。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放贷手续,银行将贷款划拨到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