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离婚冷静期是谁提出来的。
2010年两会期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尚绍华联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以及百合网,在经过深入调研后,提交了一份名为《建立离婚冷静期,培养婚姻咨询师》的提案,建议通过修改离婚程序以及婚姻咨询服务,挽救不应解体的婚姻。尚绍华建议参考中国一些城市和其它国家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先进经验,修改离婚程序,在夫妻提交离婚申请后,设立3-6个月的冷静期,让当事夫妻慎重考虑后,再批准离婚。同时,设立公益性质的婚姻咨询服务,聘请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心理咨询师,为处在冷静期的夫妻提供辅导,让更多的婚姻得到调适和挽救。
离婚冷静期是在2010年左右提出来的,当时给出的时间是三到六个月,只不过被我们缩短成了一个月,依据就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外国的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有不错的效果,可以照搬到国内,拯救国内过高的离婚率,而在2021年彻底实施,则是为了在某些程度上抑制炒房,另外能够真正的减少离婚率,可其配套的心理咨询什么的还没有跟上,而这可能也是母子三人跳楼事件会发生的一个原因之一,但不会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出在夫妻二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