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第二次起诉,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必须要判离。而人民法院通常在审理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作为区分的界限。通常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而起诉进而要求离婚的,但同时又未能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进行证实的情况,这时人民法院会不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