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是律师的事吗
法律没有全面开放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对于当事人无法自己取得的证据,律师如果想要调查取证,必须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再由律师持调查令前往相关单位在调查令的范围内开展调查取证;在诉讼开始前,律师可以先指导当事人如何去保存、搜集证据,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于证据的保存和搜集工作。比如对方与第三者的视频、照片、录音、与第三者的开房记录、对方自认的承诺书、保证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承认出轨的聊天内容、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第三者地址接外卖的订单、双方出游的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这些证据最好能够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需要注意的是,取证要注意方式方法,用对方法可以事半功倍,用错可能会侵犯他人的权利,例如,安装录像设备可以在自己的家里,但是不能安装在他人的屋内。最后,即使证据不够充分,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
二、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
1、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
三、律师调查取证有什么好处
律师调查取证有利于控诉与辩护职能之平衡。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律师主要是为了保护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平衡而参入诉讼中来的,律师是站在被告一方的立场上,在法庭展示与检察官抗衡的势力。而律师调取的有关对被告人定罪量刑产生实际影响的证据,是实现控辩力度平衡的重要砝码;
最后,有利于增强收集证据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尽管法律要求追诉机关对被告人有利与不利的证据要一并收集,但更多情况下检察官关注的是指控是否成功,容易忽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收集,这时候,就需要律师通过行使调查取证权的过程来收集这些证据。同时,辩护律师的调查活动,可以对司法机关收集证据的活动起到监督作用。避免那些非法证据进入法庭程序并被采纳为裁判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