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借据的名字是欠款人的曾用名和昵称,可以通过欠款人所在的派出所、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此人是债务人;
2、如果有证人在场,贷款人可以找证人作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3、如果没有证人,债务人不承认贷款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证明借据的签名来自借款人,以证明借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