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集体户,属东莞市户籍,按有关规定,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均可按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目前,我市村(社区)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是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参加,集体户人群也可通过所属地管辖的村(社区)为其参加社会保险。而个人前往社保部门以灵活就业参保的方式则需年满16周岁或以上才可以。如在村社区缴纳费用约为310元/月,以灵活就业参保的,最低缴费约为800元/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