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法人单位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表现为已经注册登记;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表现为注册资金;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表现为自主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表现为独立核算。
不具备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则是非法人单位。
二、非法人企业包括什么
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企业的营业登记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重要区别是非法人组织不能像法人那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完全独立于出资人的财产,当其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拥有财产,则由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非法人组织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三、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