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证。首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然后审批机关验证,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