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公助生包括统招生、分配生。公助统招生是在公助线上直接录取不用交钱的, 分配生是每年各高中公助生名额中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如果分数没有达到统招生的分数线,那么学校中按名次顺延,分配多少名就录取多少分配生。
2.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有两大类,一是统招计划,二是择校计划。其中统招计划按照45%——75%不等的比例,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分配原则:以市区初中各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分配基数,将优质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份额中的部分名额按相应比例以指标分配的形式直接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二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