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认定用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无故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发给劳动者的实际数额少于应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