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遗产,如继父母与继子之间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则继子是可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根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继子是否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二、再婚对未婚子女也有抚养的义务吗?
再婚对前任的孩子有抚养义务,因为继父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普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再婚后,也要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抚养、教育继子女。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继父对继子女需要尽抚养义务吗
继父对继子女不一定需要尽抚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只要继父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就有抚养义务,对继子女就要支付抚养费,反之继父就无抚养继子女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