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
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一、遗嘱可以赠与人吗?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声明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他人。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二、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是:
(1)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而且应承担遗产义务;而受遗赠人是在遗产债务清偿后取得遗产,因此不承担遗产义务。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继承而取得遗产,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代理人那里取得遗产。
(4)做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2个月内未做出接受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