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禁放规定 做文明守法市民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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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和环境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2024年春节将至,请您严格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一、烟花爆竹禁放要求
海港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亲爱的市民朋友,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移风易俗,做文明守法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平安的秦皇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