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拍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妻-方能够证明债权人 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务,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确末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