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民法典》中部分条款涉及公安机关在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移民和出入境等领域的行政管理服务职责,其中,有3个条款直接规定“公安机关”的义务(分别为第314条、第1106条、第1254条),公安机关在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责时要注意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厘清职责范围和界限,完善执法操作规范,为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开展民事活动提供保障和便利。同时,《民法典》明确了各类民事权利,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注意刑民交叉等问题,准确认定违法犯罪,坚决防止侵犯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