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或技工(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及高级班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4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员(含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教、业大等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才,或取得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3.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4.对在我市新落户籍且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对居住免费商品住房满5年且一直在铜就业创业人员,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
5.对年龄45周岁以下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以及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指标的本市农民,除享受普惠制购房补贴外,另由宅基地所在地财政按宅基地指标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补贴;退出既有宅基地并拆除附属建(构)筑物的,宅基地所在地财政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补贴1万元。
6.上述购房补贴对象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其他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法律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购房补贴对象和标准
1.对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或技工(师)院校预备技师班及高级班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4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2.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员(含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教、业大等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才,或取得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3.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20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4.对在我市新落户籍且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对居住免费商品住房满5年且一直在铜就业创业人员,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超过9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的一半购买。
5.对年龄45周岁以下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以及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指标的本市农民,除享受普惠制购房补贴外,另由宅基地所在地财政按宅基地指标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补贴;退出既有宅基地并拆除附属建(构)筑物的,宅基地所在地财政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补贴1万元。
6.上述购房补贴对象不得重复享受政府其他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