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交复印件,提交医疗机构加盖印章的病历和检查资料。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提交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证明复印件。但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X片、CT片、MRI片、彩超等检查资料,复制的材料需要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问:用人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的怎么处理?答: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没有出院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没有出院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这些证明材料:(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伤出院注意事项
工伤出院注意事项:因为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所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一定要记全。1、关于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2、关于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3、关于营养费:要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如果需要,就要写明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及营养的种类;4、关于后续治疗费: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及治疗的时间、费用;如果需要就要求医生写清楚;5、关于辅助器具的费用:是否需要辅助器具及辅助器具的种类、价格;如果需要就要求医生写清楚。
工伤鉴定需要工伤认定书吗
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