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调解书后,需要将调解书送达到法院,经审查无误后产生法律效力。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认可或承诺的内容被另外一方知晓后,有可能导致其反悔想要撤销之前的同意。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应当视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行调解。如果情况允许,法院可以重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尝试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如果仍然达成调解,则制作新的调解书并送达;如果未达成调解,则继续按照程序审理案件。如果双方不希望重新进行调解,或者重新进行调解后仍然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裁定。例如,可以采取继续审理、终结诉讼等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撤销自己的认可或者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安排调解,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人民调解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