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于2006年9月1日颁布,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旨在着眼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全面权利,从生命、健康、发展等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环境。同时,规定学校、家庭、社会各界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该法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殴打、虐待等不良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精神健康和安全。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重要内容。该法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遵循法律、行为诚信,以及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德风尚,培养未成年人独立自主、全面发展的能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