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跟公司签的意向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对于意向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意向合同主要是通过书面方式将双方合作思路明确记录下来,作为下一步谈判或者确定正式协议的参考内容。可见,合作意向书主要目的是为双方正式签订协议打下基础。
一般而言,意向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意向合同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的。如果意向合同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
总之,尽管意向合同的绝大部分商业条款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但很多非商业性条款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重要的合作原则和商业条款往往对日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因此,合作各方都应该充分重视。
二、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意向合同是属于事先违定的一种合同,从而也不是属于双方最后的正式合同,但对于此意向的合同只要双方是协商好了之后所签订的,那么同样也会具有法律的效应,所以,对于合同在签订了之后不管是哪一种类型都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