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一、买定向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一)定向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定向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定向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二)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城中村的房屋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
1、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2、现实生活中,部分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未认真审查房主的真实性,主要是未核实房主的身份,某些不法分子(如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假证冒名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以致买受人终钱房两空。
二、安置房一般是否能过户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
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
三、安置房可以自由买卖么?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