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天离婚一般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有例外情况。
一、结婚半年后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结婚半年后离婚,出现法定情形的,需要退彩礼。正常情况下,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半年后离婚的,收取彩礼的一方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离婚时彩礼要退吗?
离婚女方要退还彩礼,但是要满足法定条件。离婚后女方退还给男方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在离婚后生活困难,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婚姻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离婚后,男方就无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三、离婚彩礼可以要回吗
离婚彩礼不一定可以要回。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是不能要回彩礼的。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