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撞死人不一定要坐牢的。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该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是否满足刑法分则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犯罪行为,要求客观上实施了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某种法益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后果,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构成犯罪行为。如果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例如在高速公路上,在隧道中突然闯出行人,驾驶员来不及躲避而将其撞死,或者在某些被害人故意撞击机动车的情形,是不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