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性?

律师回答
摘要:高速公路拆迁是强制性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有权征收房屋。拆迁后,征收方需进行经济补偿,被征收人需要搬迁。拆迁安置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公有非住宅应就近安置,私有非住宅根据原所有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安置,改建住宅为非住宅的按住宅安置,违章建筑不予安置。安置房面积的计算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算。
一、高速公路拆迁是属于强制性的吗
建设高速公路是属于公益项目,所以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是一定要拆迁的,是属于强制性的,征收方进行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要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是什么
(一)公有非住宅
如粮、煤、理发、饮食店、集贸市场以及文教、卫生等具有区域功能的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或事业性单位房屋,应按规划要求就近安置;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异地安置。
(二)私有非住宅
对拆迁原所有人自己依法营业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以原建筑面积,并适合于营业的房屋对原所有人进行安置;经批准利用私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用房的,其安置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私人非住宅房屋,根据各地方拆迁办法具体规定办理。
(三)原使用人经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拆迁时按住宅安置;擅自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或转租给他人的,应将改为非住宅或转租部分的房屋面积从承租总面积中扣除,不作为安置依据。
(四)利用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从事经营的使用人应在公布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对于非法承租公有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人不予安置。
拆除的住宅房屋,其安置房面积的计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被拆除住宅的建筑面积计算,也可以按其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算。
延伸阅读
结语:高速公路拆迁属于强制性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建设是公益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方在经济补偿后,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对于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公有非住宅应就近安置或异地安置,私有非住宅根据原所有人的营业情况进行安置,将公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安置,利用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从事经营的使用人应自行拆除。安置房面积的计算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高速公路拆迁能否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拆迁不允许非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对象是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并且强制执行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高速公路拆迁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修高速公路的拆迁范围是怎样的 修高速公路的拆迁范围,即高速公路建筑控...查看全文

房屋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性?

房屋拆迁不具有强制性,但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并未搬迁的被征收人,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包含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资料。...查看全文

政府强制拆迁修高速路是否违法?

政府强制拆迁违法性及应对措施:只有司法强制拆迁合法,行政拆迁无法依据。司法强拆需达到搬迁人数70%以上,并提供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面对非法侵害,可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报警求助、追究刑事责任、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建议征收人寻求拆...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法律解析: 强制拆迁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并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房屋拆迁后不能再恢复,不属于暂时性的控制行为。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律师分析: 强制拆迁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是否属于犯罪

强制拆迁存在暴力拆迁、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可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查看全文

修高速路政府强制拆迁违法吗

法律分析:为修高速路,政府强制拆迁,如果政府是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并且是依法行使其强制执行权的,不违法;如果其征收、征用程序违法,或者政府本身并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查看全文

修高速路政府强制拆迁违法吗

一、修高速路政府强制拆迁违法吗路强拆违法是否是违法,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情况而定。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嘛?

律师解答: 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强拆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允许申...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吗

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强拆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允许申请强制拆迁程...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吗?

法律解析: 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强拆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允许申...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吗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行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吗?

律师分析: 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强拆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允许申...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能强行执行吗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强拆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标准?

律师分析: 1.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拆迁)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按...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 《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查看全文

高速公路拆迁几米?

律师解答: 高速公路与房屋距离距离30米以内属于拆迁。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