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诉后借条丢了怎么办
1、起诉后借条丢了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的,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或者有证人见证的,都可以采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有借条起诉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对方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因此,只有借条的情况下,需要找出证据证明已实际提供款项给对方,如银行的转款凭证;如通过现金交付的,请求证人作证,或者微信短信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人证、书证、视听材料等都能证明实际提供借款。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