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是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的荣耀证书,也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不过,自2016年以来,我国就已经实施了全面开放的二胎政策,也就是说现在在法律上,生育两个子女也是可以的,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社会抚养费的,因此也就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但是之前已经办理了的,还是有效的,可以凭借此证领取上述的奖励费用。但是有很多人关注着这个独生子女证的新规定,那么有哪些新规定呢?跟随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独生子女证的新规定主要就是2400元/人的奖励,据了解,目前实行的政策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之前并未享受过同样奖励的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另外,关于特别扶助对象,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或是农业户口,除此之外将"夫妻一居一农"中的农方、非农户口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若符合以上条件,每人每月可以领100元扶助金,也就是每人每年可领1200元。
之前有人说三胎政策也会出台,但是据目前情况来说,三胎政策还不可行,这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来决定的,目前生育三胎是需要向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先保持一个期待,或许离三胎政策的开放已经不远了。以上便是针对独生子女证新规定问题的系列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有其他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