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原因吗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作为离婚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如何离婚
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签了离婚协议,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时应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