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考试预约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驾驶人考务受理点办理;2、如考生无法到场办理取消考试预约业务的,可委托他人前往驾驶人考务受理点办理;3、取消预约考试时间:应当提前2天,且必须在工作日办理。如:对需要取消9月11日考试预约的,可以在9月9日(含)以前办理,但是如果9月11日是周一的,必须提前到上周五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