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撤销是民事诉讼,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处分自身权利的意思表示,并非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单方行为。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间就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自愿订立的民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