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并安装好;2.打开浙里办APP,初次登录,用手机注册;3.注册成功后,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对应的菜单即可进入“工商业务办理”;4.在“工商业务办理”板块下选择点击“个体设立”,进入办理页面。5.进入办理页面后,首先需要选择申报模式,模式有两种,一是半程电子化,二是全程电子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