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鉴定人出庭不是强制的。但需要正当理由不出庭
刑事诉讼法证人强制出庭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条明确了法院具有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力,前提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具备专门知识并受指派或聘请来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人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就是鉴定结论。
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证人出庭规则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鉴定人出庭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新民诉法明确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条件及后果,该规定的出台必将大大增加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并不是必须的,但有以下情况的,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如果没正当理由不出庭的,除是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外,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1、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2、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3、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同时有上述 3 个情况的,证人必须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