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问题的投诉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如果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如果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_x000D_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