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贷款装修。
一、公积金装修贷款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享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福利。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非农业);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大(装)修住房的产权人,与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工程实施合同;
(5)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血亲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可以参与公积贷款额度计算。
(6)抵押物为借款人实施个人大(装)修的自住住房,并拥有个人完全产权。
贷款程序编辑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