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一、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先考虑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公积金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先弄清楚公积金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如果是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应该会被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