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五举措打造信访工作亮点. 一是强领导,营造紧张工作氛围。. 每周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我镇当前信访形势,统筹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二是抓源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广泛宣传动员,延伸排查触角,拓宽排查范围为妥善处置信访矛盾,及时、高效完成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昌平法院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中心,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项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最大力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五举措做好涉执信访化解工作. 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涉执信访领导小组,执行局长为副组长,各案件承办人、指挥中心质效管理员为小组成员。. 组长协调沟通涉执信访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副组长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