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扣停车费是不需要缴纳的,车辆的保管费用由当地的交警部门进行承担。车辆被扣拿回来的流程是需要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通知当事人领车。
车辆被扣停车费是不需要缴纳的,车辆的保管费用由当地的交警部门进行承担。车辆被扣拿回来的流程是需要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通知当事人领车。
车辆被扣停车费是不用缴纳的。温馨提醒您,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二、车辆被扣怎么拿回来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三、车辆被扣留逾期不处理会怎样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