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即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可以按照购买房产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一、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要共同共有
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能成立共同共有。
首先,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二、同居的财产如何分
同居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三、同居关系分手怎么分割财产-
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要按照以下的方法分割财产: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