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即对于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或者遗嘱未作有效处分的遗产,才可适用代位继承。(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如果被继承人此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尚生存的,即使是该子女随即也死亡,亦应由其本人直接继承遗产。(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一、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可以吗
有权,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放弃部分可不可以代位继承
遗嘱放弃部分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之前,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于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身上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的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让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养育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生子女、养育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代位继承的限制;
5、被继承人必须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继承人没有代位血亲继承权,则代位血亲不得到继承人的劳动能力。但代位继承人在没有生命来源的情况下,或者可以适当分担更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