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是否同意当事人离婚的判决。不会因为一方拖延时间,就影响判决进度。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会在立案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要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