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试乘试驾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剖析怎么补偿:
1、假如试驾车辆正常年检且契合安全要求、试驾人员有合法驾驭证的,则应该实践的驾驭人员(即试驾人)根据事故责任来进行补偿。
1、如果试驾车辆正常年检且符合安全要求、试驾人员有合法驾驶证的,则应该实际的驾驶人员(即试驾人)根据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
试驾车一旦在客户驾驶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驾驶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其事故中的责任应该承担,这是人方面,对于车,因为是店里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车辆没有依法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需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店里作为投保义务人,是需要和驾驶者一起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个责任是连带责任。
如果是交通事故比较严重,交强险范围内不够赔偿,超出部分的该咋办呢,当然超出部分还是有驾驶者和销售者来出的,但是这个就不是连带责任了,这个是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就有责任大小的区分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店里的责任要小点,因为店里的主要责任就是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提供的试驾车辆没有牌照和保险就上路,且其提供试驾服务是以一种营销的手段,也就是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驾驶者当然要承担风险了,毕竟他是驾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