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产生的档案属于个人档案范畴,根据《档案法》相关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存放、保管,并保密保存。具体来说,在项目研究期间,毕业生的档案应当存放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管理机构内,由专人负责保管。为了防止档案遗失或损毁,应当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措施。当毕业生离开该项目后,档案可以由本人持有或者转交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并保密保存。而原单位档案保管机构也应当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特殊档案的保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以处理。
【法律依据】:
《香港档案法》第三十九条 档案应当按照规定存放、保管,并严格保密。档案的实物或者复制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外,个人有权持有;个人档案转移、解除限制、销毁等措施,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