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给厂里干活损坏东西,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维修的费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单位没有实际损失,则员工可以不用赔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_x000D_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