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1、民事诉讼中律师费的承担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由败诉方承担模式;二是各自承担为主,特别申请为辅模式;三是各自承担为主,明确例外规定模式。
2、我国对于律师费的承担,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当事人各自承担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局面。但在理论上对律师费承担问题仍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一)一种观点认为,律师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其主要理由是:
(1)律师费是败诉方应当赔偿的一种间接损失。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臻完善,法律规定和诉讼工作越来越复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聘请律师参与诉讼是一种客观现实的需要。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亦是因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一部分,无疑应当纳入败诉方赔偿的范围。
(2)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有助于减少滥诉现象。如果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于加大过错方承担的责任,使得原告不会轻启诉讼念头,迫使当事人采取和解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有利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3)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司法的通例。除前述提及的美国、日本等国家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通常也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判处败诉方赔偿胜诉方的律师费。此外,一些国际条约及规则中也建立了“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规则。如,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关规定,侵权者除了“赔偿由于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所有者造成的损害”之外,还应向权利所有人支付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合理费用。
(二)另一种观点认为,律师费应当由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主要理由是: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
(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
(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我们大多会认为,律师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的观点有一定道理,近年来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已陆续就一些特定领域纠纷的律师费承担问题作出一些新的规定,如《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均规定侵权人的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民法典》也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但需指出的是,律师代理费没有实际发生,没有实际损害结果,债权人在追偿债务时,还不可以在同一诉讼中向债务人一并主张其律师代理费支出。
1、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就像医院中的医生,专家医生比一般医生收费高。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师费也会更高。
三、律师事务所委托费用标准
1、刑事案件一般分阶段(分别为侦查、检察、审判阶段)收费,也可以与律师协商全程委托。一般费用范围:8000-50000元左右
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并根据所处诉讼阶段的不同享有不同的权限。
2、民事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民事收费标准:5,000元-3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都是按比例收费的。一般在1%-10%左右。
3、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4、国家赔偿案件一般是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20%左右,但最低不超过200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律师费承担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