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农村需满足条件:(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如果属于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的事业单位或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也是不可以。不可以将户口转回农村,也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 被录取的公务员已经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正式编制),就不能同时享受农民的待遇(征地回迁)。因此就必须是非农业户口。
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举证?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2、宅基地使用权证明。3、房屋测绘报告以及平面图。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登记申请书。6、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